图书馆文献资源采购制度

  • 发布时间: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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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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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资源是高等学校办学条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学和科研水平。为加强文献资源采购管理,保障采购质量规范采购行为,健全监督机制,确保文献信息资源采购的公开公正,结合我校招标采购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图书馆文献资源采购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 图书馆文献资源包括印刷型文献(中外文图书、期刊、报纸、资料等)和电子资源(各类文献数据库、光盘和影像资料等)。

第三条 图书馆根据上一年度文献资源经费使用情况,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需求,并结合资源价格增长幅度,适时调整,制定年度文献资源经费预算,报请学校审批。

第四条 图书馆应根据学校当年文献资源购置经费制定年度文献采购计划,合理配置文献资源,使印刷型文献和数字资源相互补充、协同发展,保证学校重点学科文献和特色资源的完整性与连续性,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第五条 图书馆文献资源的采购,根据文献资源性质和采购规模不同,实行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自行采购等方式。

第六条 图书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文献集中采购工作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向学校提出申请,并负责准备相关招标材料,制作招标文件,报送学校审批。

第七条 图书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与中标的文献资源供应商商订采购合同,报送学校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备案后,合同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第八条  图书馆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及工作流程进行采购。

第九条  新购文献资源应及时办理验收、入帐及付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