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图书借阅规则

  • 发布时间: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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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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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院在册教职工和在籍学生,一律凭本人借阅证(一卡通)借书;

二、图书借期、借量

(一)教职工借量:图书总量每人限在15本以内,其中专业类图书10本,社科文艺类5本。借期:一学期;

(二)学生借量:每位学生可借书5册(种类不限)。借期:一个月;

三、在没人预约前提下,每种书只能续借1次,文学类图书(I类)不续借。续借期限:教职工30天,学生2周。每位读者每年续借次数累积不可超过10次;

办理借书手续时,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涂改、污损、剪裁、撕页、条形码脱落等问题。如发现问题,请向工作人员提出,由其加盖查核章。否则,视为借书者责任,则按本馆相关规定执行赔偿处理;

借还书时,读者可在自助借还设备上确认本人借还书信息;

六、所借图书在所借书库归还或在24小时自助还书设备归还。所借图书当天不能归还,所还图书当天不能借阅,一天后方可办理图书借还手续;

七、每位读者均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凡因个人原因外地出差、实习不能按期归还者均应提前续借或归还;或须由所在部门出具书面证明;

八、如有需要,图书馆将通知读者提前归还所借图书。